認祖歸宗口書
(本範例為父親入贅母親時,繼承香火的兩姓子孫用紅紙書寫在祖先前稟告,
認祖歸宗)
今為○家第○代子孫○○○現年○歲原於○歲入贅○家○○○之第○女兒○○
○,○歲為夫婿,承傳宗接代之心願。
今為實踐原承諾所傳兒子中二人承襲(夫姓)香火,列為(夫姓)家子孫,今經商
議結果,並依世間民俗習慣,○○○之次男○○○,三男○○○等二位爾後永遠奉嗣(夫
姓)歷代祖先九玄七祖。母姓家祖先香火皆由長子繼,但長子之子孫亦可供奉夫姓家祖
先神位,今於○○年九月九日重陽節,誠心誠意在○、○兩府祖先前,焚香報告,恐口
無憑,特書立認祖歸宗書為據。 恭稟
○府
兩家歷代祖先、九玄七祖共鑒
○府
立口書人:
中華民國 年 月 日
※此口書稟告完畢,用壽金一仟焚化於祖先爐中。